一、事项名称
跨市遗体接运
二、申请人
个人
三、申请内容
在我市死亡的外地户籍人员,其遗体需运回原户籍地火化的,要凭死者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的证明到东莞市殡仪馆办理遗体放行手续,并由殡葬专用车接运;在外地死亡的我市户籍人员,其遗体需运回本市火化的,丧主可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凭我市殡葬管理所的同意接收证明到死亡地殡仪馆办理手续,由市殡仪馆安排殡葬专用车运回遗体。
四、申请条件:
需经死者户籍地的殡葬管理部门同意接收,且遗体符合接运条件(患甲类传染病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死亡或腐变的遗体一律不得外运)。
五、 受理地址及电话
东莞市殡仪馆:东莞市东城区牛山管理区上山门禾坑路
电话: 22662277 22661573(9:00-17:00)
六、交通方式
乘坐37路、91路、K2路在梨川鸿盛工业区站下车(三鸟批发市场前入口直入)
七、申请材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诊断)书》第二联
2、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3、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4、申请人(经办人)与逝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5、逝者户籍地的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提交民族宗教事务局或伊斯兰教协会的证明
*6、非正常死亡遗体需公安部门出具同意处理证明
*7、由户籍地殡仪馆接运的需提供:
(1) 殡仪馆专项作业车行驶证
(2)殡仪馆接运工作人员工作证或介绍信表1
八、办理流程
1、外来人员遗体接回户籍地殡仪馆→持申请材料到东莞市殡仪馆办理手续→接运遗体
2、在外地死亡的莞籍人员遗体运回东莞市殡仪馆→持申请材料1-5项材料到东莞市殡仪馆办理手续→持所有申请材料到死亡地殡仪馆办理手续→接运遗体
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
十一、投诉电话
22832532